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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积极动员鼓励企业申报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7-31 10:09    点击量:158

各盟市科协、工商联,各直属商协会、各相关企业、高校:

中国科协企业创新服务中心定于2025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开展博士创新站试点创建及申报工作。对于成功创建且运行成效突出的博士创新站,中国科学技术协会与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等相关单位将在举荐推优、项目推荐等工作中予以优先支持。请各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动员并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创建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的

博士创新站是以科技型企事业单位和青年博士团队(包括在读博士、已取得学位的博士)为主体,聚焦自治区重点产业领域,以创新需求为导向,以中长期合作为特征,以产学研合作为纽带,旨在构建建站单位和青年博士团队双向共同成长的科技创新服务载体。

二、申报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可申请认定博士创新站:

(一)建站单位条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在内蒙古自治区内注册,经营状况良好,能够为博士及其团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为相关技术人才提供实践平台,保障合作项目的资金投入。

(二)合作博士条件。与建站单位应无人事隶属关系,具有扎实的相关产业(行业)领域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研发、组织协调能力、工作责任心。合作博士(团队)为建站单位开展技术攻关、项目申报、技术骨干培训等内容。

(三)建站内容。满足“五个一”建设,即至少一位博士领衔,承担一个研发项目,组建一支研发服务团队,培养一批技术人才,服务一家企业。原则上每位博士领衔的博士创新站不超过1家,合作期限不少于3年,项目合作资金累计不少于20万元。

(四)合作基础。申请博士创新站的建站单位与合作博士开展有效合作一年以上。

三、申请认定流程

(一)申报平台。采取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原则,博士创新站的申报、认定、日常运行与绩效评价等管理工作,统一通过“园企科协办事大厅”平台(网址:https://qykx.scei.org.cn/)进行数字化管理。申报者需在线填报,并提交申请资料。

(二)材料受理与审核。符合条件的单位自主申报,平台收到申报后,受理审核博士创新站创建申请,协助匹配青年博士(团队)资源。依据实际情况,形成候选推荐名单。

(三)公示与确定名单。候选推荐名单经审核后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联合发文公布博士创新站名单。

四、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协调。各盟市科协、工商联、商协会及有关企业、高校要高度重视自治区博士创新站试点建设工作,将其作为推动产学研深度融合与区域协同创新的重要抓手。切实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与联动配合,扎实做好政策宣贯、需求摸底和申报动员工作,广泛发动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

(二)精准对接,夯实人才基础。各相关单位要积极组织征集、梳理本地企业的科技创新需求。各相关高校要重点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博士(团队)于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在“园企科协办事大厅”平台的注册登记,确保其信息纳入全国博士数据库,为后续平台进行企业需求精准匹配、畅通博士与企业对接渠道奠定基础。

(三)履职尽责,确保工作实效。各相关单位要按照试点建设要求,明确责任分工,强化跟踪督导,于2025年10月30日前,完成所有申报博士创新站材料的初审工作,确保博士创新站申报及后续建设工作规范有序推进。要建立动态反馈机制,及时协调解决申报和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定期查看试点成效,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切实发挥博士创新站在技术攻关、成果转化和人才培养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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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丽丽 0471-6939381 15247100013

电子邮箱:zzqkczx@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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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经济联络部

和 龙 0471-66108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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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邮箱:yuanli@imut.edu.cn


关于积极动员鼓励企业和博士申报博士创新站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博士创新站管理系统操作指南.pdf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协会

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业联合会

2025年7月29日